職業傷病是不可回復性的人生殺手

2018.03.15
文/黃怡翎


勞動部日前公布《職業災害失能勞工就業狀況關懷調查報告》,針對2014年7月至2016年6月間曾領過勞保職災失能給付的勞工進行調查,結果發現,職災失能勞工有32.4%目前沒有工作,也就是說將近有1/3的職災失能勞工退離職場。而目前有工作的職災失能勞工,從受傷、或罹病後到恢復工作,平均約需11.6個月,約將近一年的時間才能回復職場,且相較於受傷前每周工時減少4.9小時,每月薪資也減少2,329元。顯示在發生職災傷病後,有高比例的勞工其就業與生活遭受嚴重衝擊。

職災事故造成的人生悲劇   

在台灣,職災事故頻傳,依勞保局統計,2017年領取勞保職災給付件數,高達51,647人,平均每10分鐘就發生一起職業傷病,平均一天就有6.5名勞工因職災而失能、1.6名勞工因職災而死亡。此數據還未包含因許多雇主違法未替其加入勞保,在不幸遭遇職災後無法獲得保險給付的龐大黑數。然而,這些冷冰冰的數字背後,卻都是一個又一個勞工與家庭的血淚生命故事。

阿霞,在鋼鋁產品製造公司擔任技工約五年,一個如常的下午,於操作沖壓機台時,遭模子夾住左手食指,造成食指截斷,雖緊急手術接上,又因蜂窩性組織炎而手術切除斷指。手術之後雖傷口仍持續疼痛,但公司催促她回去上班,因此術後不到一個月就匆匆復職,繼續從事粗重的工作,包括要抱4、50公斤的模具、原料等。   

復職後,阿霞斷指處仍持續疼痛,幾個月後,導致手指末端神經瘤病變,只能請假再度手術,請假期間公司不但未付薪水,更以曠職為由予以解僱。雖向雇主提出訴訟,但因失去收入來源,所有積蓄全部拿去繳交訴訟裁判費,經濟陷入困頓,只能再另外找工作,但許多公司看到她曾發生職災,常常需吃藥看醫生,就不被錄用,最後只能在路邊撿寶特瓶資源回收換取微薄金錢。阿霞的生活三餐都成了問題,因付不出租金被房東趕出來,暫時投靠表姊同住。她一無所有,只留下身心的痛楚,手指的神經痛,外觀看起來不嚴重,但痛起來非常痛苦,她覺得人生已經沒有目標,產生嚴重的輕生意念。  
 

透過層層的轉介,阿霞來到我們組織進行諮詢,但由於已進入訴訟,勞工又須面臨生活的壓力及身心的痛苦,除了協助她尋找社會資源外,對於求償事宜她已無動力進行。事實上,阿霞的故事並非單一個案情況,許多勞工在遭遇職災後,都面臨到類似困境。


復工機制不足,職災勞工難返職  
 


如同阿霞的經歷,許多勞工發生職業傷病後,退離原職場或無法再工作,返職之路遭遇重重阻礙。上述勞動部的調查報告進一步分析發現,職災失能勞工未能重返職場的主要原因中有高達77%非勞工所願,包括:已無法再工作(佔22.4%)、仍在接受治療暫時無法工作(佔20.6%)、行動不便(佔13.3%)、工作技能減退(佔10.7%)、正在找工作(佔9.2%)、勞資爭議中(佔0.7%),另外因退休、暫時不想工作、已不需要工作或其他則共佔23%。   

即使目前已返回職場的職災失能勞工,有超過1/3未能繼續留在原工作場所工作,其中因原職場復工機制不足的理由約近4成,包括無法接受原雇主提供的職務、雇主要求離職或被解僱、原工作場所已停歇業或倒閉、與雇主有勞資爭議或訴訟等。


災後除了身體的傷,還有心裡的傷  
 


台大醫院環境及職業醫學部郭育良醫師針對職災住院治療超過三天的勞工,其罹災3個月後的心理健康狀況進行研究調查,發現有20%的個案出現心理評估的異常,而有7.5%出現「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或「重鬱症」;更有高達8.3%職災勞工有自殺意念。參考國際經驗,職災後很容易出現精神疾病,例如加拿大的研究指出,有37.7%的職災者會在災後出現創傷後壓力症候群。   

而職災引起的精神損害,也是造成勞工無法回復工作的重要原因。郭育良醫師的研究也指出,有45.6%的職災勞工,在其遭遇職災三個月後未能回復工作,有高達31.3%在遭遇職災一年後未能回復工作,使得職災者失去經濟收入而陷入貧窮處境。部分職災者即使能回復工作,也往往因為身心損傷而無法回復原有職位,造成薪資損失。   

勞動部的調查報告也指出,職災失能勞工在受傷或罹病後,前三項主要經濟來源,最高比例為「勞保職業傷病給付」,佔66.6%,其次則為「家庭其他成員收入」,佔31.1%,更有5%的職災勞工主要經濟來源為「借貸」。  
 

由於發生職災後,接踵而來的是面對身體損害、醫療照護與復健、收入來源的中斷、與公司進行職災補償與賠償的勞資爭議,以及勞工與家屬的嚴重精神壓力等問題。職災往往造成的是不可回復性的人生傷害,政府除了更積極預防職災的發生外,針對不幸遭遇者,現行的資源顯然遠遠不足,因此儘速推動職災保險單獨立法,整合與擴大職災勞工之補償、重建、復工等相關資源,仍是目前政府刻不容緩的重要課題。

(作者黃怡翎為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執行長)


原文載於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聯合會訊第20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