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會】「三八婦女節 立委民團齊心三箭射怪物」 三大優先法案保障女性權益記者會

2021.03.08
 
 
   

  

立法委員范雲邀集多名委員及民間團體召開婦女節記者會,共同呼籲行政院應盡快針對「跟蹤騷擾防制法」、「未經同意散布性私密影像防制條例」、「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法」提出對案,以落實對女性權益的保障。
 
范雲指出,女性權益立法從1997年的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開始,陸續有家庭暴力防治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到2005年的性騷擾防治法,全部都跟保障女性人身安全有關;但經過24年,即使台灣已經是全世界性別平等第6名的國家,各種性侵害、性騷擾等性別暴力案件,受害者仍以女性居多。根據婦團統計,台灣各式各樣的「跟蹤騷擾」被害者有9成是女性,尤其是年輕女性、每8位就有1位曾經遭遇;又如未經同意被散布性私密影像,每10人中就有1人,且這還不包含被偷拍等情況,其中女性約佔89成。另外,職場性騷擾中雇主最有權勢,若是性騷擾員工,依性工法竟然存有「自己調查及處罰自己」的漏洞。
 
立委賴品妤表示,在跟蹤騷擾防制法上,他也有提出自己的法案版本;而在未經同意散布性私密影像的部分,除了立法,他也已經要求教育部必須從性平教材中進行修正,他認為,比起教孩子「不拍不傳」,更該教孩子「能做什麼」!應教育孩子絕不違反他人意願拍下私密影像、不可未經同意散布,也不能再轉寄出去,更不能取笑、霸凌受害者。這些都是在法條之外,我們應該更傳遞出去的觀念!
 
立委吳思瑤指出,在職場、家庭,女性爭取性別平等已經很不容易,更讓人難過的是,政府甚至連保障女性的人身安全,都還做得不夠。所以他和范雲合作舉辦職場性騷擾座談會,他也將會提出自己的版本。內政部的跟騷法版本讓人失望,他當時也緊急和當時還任政委的羅秉成發言人開會研議,期待行政院盡快提出更進步、更全面保障受害者的版本。
 
立委劉世芳指出,女性的地位在近20年有大幅的提升,包括在座的許多從政女性,也是突破了性別框架努力打拼而勝選,然而今年初的黃捷罷免讓我們再一次直面了部分人士對女性的歧視,不從專業而從裝扮來羞辱貶低一位優秀的青年,幸好我們高雄人沒有讓大家失望。回到我們的女性權益三大優先法案,每當發生跟蹤騷擾、私密影像外流甚至是職場性別歧視、霸凌時,社會上仍可以聽見指責被害人「穿太露」、「愛拍還怕人看」等等二度傷害的言論。劉世芳表示,在三八婦女節的今日,推動這樣的修法,不僅是對女性權益的保障,更期盼能體現在社會的尊重對等,而不只是喊喊口號。
 
立委蘇巧慧表示,美國加州早在1990年就制定第一部《反跟蹤騷擾法》,世界各國也多透過制定專法、增修刑法或家庭暴力防治法來因應新興的犯罪型態;在規範性隱私侵害方面,菲律賓、韓國、日本等亞洲國家也都已經訂立性隱私保護的相關法律,但我國目前不論是對跟蹤騷擾行為的管制,或是性隱私的保護,仍然缺少一個全面性、整體性的專法。蘇巧慧說,他在本屆任期中提出《性隱私侵害防制條例》草案、《跟蹤騷擾犯罪防制法》草案,不只是藉由提出法案來因應新型態犯罪,也希望政府可以更重視婦女權益的保障。
 
立委洪申翰表示,這陣子台灣一再發生雇主性騷擾員工的事件。要如何做到對職場性騷擾零容忍,他認為關鍵是性別工作平等法要修法,要明訂行為人是最高雇主的時候申訴人可以直接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訴,由主管機關直接進行調查。在國際婦女節的今天,希望勞動部能拿出誠意,該修就要修。
 
立委林楚茵指出,根據行政院性平會的性別統計資料庫顯示,2019年總共647件性騷擾申訴案件中,被害人為女性佔所有案件比例高達96%(618件),顯見女性在社會中仍然是相對容易遭受性騷擾的。因此,除本次記者會所倡議的「女性權益三大優先法案」外,林楚茵委員在這個會期也提出了《性騷擾防治法》第13條的修法。
 
立委林宜瑾表示面對數位性暴力的興起,很高興教育部也有積極的回應,然而相關的法制、刑度、輔導轉介措施以及相關配套措施卻付之闕如,林宜瑾認為在三八婦女節這天召開記者會,無非就是希望政府能正視這種新型態的社會問題,並也藉此告訴社會大眾,對於被害者最大的協助就是「不點閱、不下載、不分享」。
 
立委莊競程指出,今天這三項提案他都有參與連署,其中他要特別著力在「性別工作平等法」。去年9月,他剛當爸爸,看到老婆在懷孕過程、生產及產後回到職場上,遭遇到的困難,面對的壓力,他深刻的了解到,這些都不是男性能夠想像的。另外,台灣社會已逐漸走向雙薪家庭的趨勢,但在現實上,女性在工作與生育間,往往難以取得平衡,如何去創造一個「友善且性別平等的生育環境」,台灣社會還有一段路要走,因此透過推動這項修法希望讓我們無論男性女性,都能顧及工作與家庭,進而提高生育率。
 
立委吳玉琴提到,如果遇到了職場性騷擾,申訴有沒有用?會不會因此丟了工作?或是遭到同事的排擠?有沒有一套完整的機制?而性私密影像的外流,也是許多女性感到害怕的問題;該怎麼讓影像下架?如何保障隱私避免二度傷害?國家可以提供哪些協助?都需要有一套完整的法規。最後,是跟蹤騷擾防制的法制化,這部法案在上一屆已經有過討論,不過這一屆行政院還沒提出版本,希望能加快腳步,展現保障婦女權益的決心。我國的性別平等表現雖然是居亞洲之冠,但仍然有進步的空間,尤其是確保女性的人身安全,避免遭受騷擾、遭到報復。希望行政院可以盡快在本會期提出內容完整且符合需求的法案,送給所有女性最好的婦女節禮物。
 
湯蕙禎委員表示,目前台灣已經是性別平權非常領先的國家,但在社會上還有急迫需要改善的問題,女性在職場、感情上往往居於弱勢,女性被跟蹤遭擾的問題亟需立法制約、在感情上被恐怖情人散布私密影像對當事人造成極大且不可挽回的傷害更急需法律支持。我們也應該加強女性在職場受到騷擾,雇主應該要立即做出保護受害員工的相關處置,才能夠讓我們台灣的性別權益更加完善,保護需要被保護婦女。
 
勵馨基金會王玥好執行長表示,職場性騷擾常涉及性別與權力不對等,被害人常被迫離職,或孤立無援、持續受害。縱使現行法規規定能提起申訴,但更多的是擔心反被報復而暗自隱忍。勵馨認為,至少要提供被害人社工輔導、心理諮商、醫療、法律等資源,當行為人是雇主時,更要確保申訴的利益迴避。此外,彌補現行性別暴力防治漏洞亦至關重要,其中,跟蹤騷擾傷害性、危險性極高,許多被害人嚇到不敢出門上班上課,連基本生活都難以維持。日前有報導稱「跟蹤騷擾的立法會讓人動輒得咎、容易入人於罪」。此說法並不正確,沒有專法,沒有公權力有效介入,就是放任行為人不斷騷擾被害人。其實被害人要的真的不多,非要限制他人自由,只是想回到自己原來安心的生活而已。

婦女救援基金會(簡稱婦援會)杜瑛秋執行長指出,婦援會今年1月至今,已接到36案數位性暴力求助,平均1-2天就有一件,農曆年後幾乎每天至少有一件求助案件,被害人95%以上是女性。會有這麼多案件就是因為沒有專法,民眾不知道這些行為就是犯法。被害人承受極大的傷害、痛苦,在責難被害人的氛圍下被社會公審、究責,連捍衛自己性私密影像的法律權利都沒有。加害人卻無責,甚至無所懼加害下一個人。今天是婦女節,婦援會希望政府和立委們,可以重視數位性暴力和跟蹤騷擾已對婦女造成嚴重傷害與影響,行政部門盡快提出草案,立法院盡速通過專法,以保障婦女生活、工作、居住、性自主權權益。

台灣女人連線多年來持續關注性騷/性侵議題,幾年前在me too運動風起雲湧時,為了支持打破沈默的受害者,不讓她們孤立無援,更成立專線提供支持。陳書芳秘書長表示,在滿身傷痕的的受害者中,看見目前體制的不足與失能。特別要呼應性工法應盡快修法,因為雇主為性騷/性侵行為人時,被害人很難有申訴管道,更容易受到打壓,幾乎無法得到及時協助。此外,司法人員的訓練也應加強對性騷/性侵受害人的同理與尊重,司法系統幾乎無法理解受害人,尤其去遭到約會強暴者。當事人在過程中不斷遭到誤解、污名跟傷害,令人痛心。
 
台灣展翅協會陳逸玲秘書長指出,影像性暴力已經成為數位時代中對女性最嚴重的暴力形式之一,展翅在去年就協助了數十位的被害人,甚至有人遭受性勒索長達兩年的時間。由於法規的不完備並且缺乏教育訓練,我們看到一些被害人在司法體系中求助無門,很多加害人是有恃無恐,政府的被害人服務也還沒到位,還有被害人最在意的影像下架也缺少明確的業者責任。 政府應該要把未經同意散布性私密影像的條例視為優先法案,盡速通過,還給女性安全的網路空間,這也是基本的人權。
 
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執行長黃怡翎指出,性別工作平等法自200238日正式施行至今剛好滿20年,歷年來性騷擾的申訴案件共達1700多件,從開始每年10幾件一路攀升,到2020年達到最高峰182件申訴案,顯示職場性騷擾問題一直存在,然而從實務上發現,這些數字仍明顯低估,其中還存有一大漏洞,由於性別工作平等法課予雇主預防責任,若發生性騷擾事件時負有調查處理義務,但若當性騷擾行為人(加害者)為雇主時,很難期待受害人向雇主提出申訴是有效的救濟程序,而性騷擾行為人是否能公平的對自我行為進行調查也讓人質疑。性騷擾的本質多半與權勢相關,故雇主為行為人的案件實際上不在少數,因此呼籲應盡速修法,將此一漏洞填補,以真正建立性別友善的職場環境。
 
婦女新知基金會開拓部林秀怡主任表示,當職場性騷擾加害人為最高負責人時,受限於權力差距,被害人根本不敢向公司提出申訴。無法期待公司認定性騷擾成立,更擔心因此工作不保。因此建議比照《性騷擾防治法》與《性別平等教育法》,增列向主管機關申訴的機制,並明定罰鍰。儘管民間殷殷期盼,但多年來勞動部持續怠惰不願意採取補救措施修正性工法的漏洞。性工法作為母法沒有修正,縣市政府收到申訴,還是必須依法要求被騷擾者回到原單位申訴。對此,我們感到憤怒。呼籲勞動部不要卸責怠惰!不要再讓受騷擾的勞工擔心受怕,面對被雇主性騷擾還要再向雇主申訴的荒謬情境。

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是以中小學教師為主的教育團體,長期致力性騷擾、性侵害以及性霸凌的防治教育。蔡易儒秘書長指出,從教育現場及校園案件的處理中,看見學生有時會以公開兩人過往親密影像作為挽回或報復的手段,立法之必要,以及性平教育的重要。協會研發的千德爾情感教育課程,強調正向情感教育、性隱私的尊重及不譴責受害者的角度,引導孩子同理、接受他人情緒與情感表達,讓每一段感情成為滋養自己成長的美好經驗。我們相信性別平等教育的推動將促進法案的落實,本次三法皆與性平教育習習相關,社會有健全的法規,並透過教育的力量,才能真正保障每個人免於遭受壓迫。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簡稱熱線)彭治鏐副秘書長表示,熱線20多年諮詢專線實務經驗,以及與現代婦女基金會共同推動10多年同志親密暴力實務經驗,都曾服務過遭遇不同型態跟蹤騷擾的同志被害人。這些同志被害人向家暴防治單位求助時,往往因《家庭暴力防治法》僅針對家庭成員、前任或現任伴侶,難以適用雙方不具親密關係的情境,導致被害人不易取得相關資源與協助。且在國內社會尚未真正平等對待同志的處境下,同性別間發生跟蹤騷擾,被害人和相對人往往都身處主流社會文化下的弱勢位置,其實都需要相關資源與協助,國家政策除了事發後的輔導與服務,也應更重視友善同志社會氛圍營造,以及落實包含同志觀點的情感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