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安講座.從生活看見職災系列4】旅行的意義-當旅遊遇上工作

2018.10.08
旅行的意義─當旅遊遇上工作
 

整件事的處理過程中,才發現去打工度假的台灣人對於工作的保障與勞動條件都沒什麼概念,我們在台灣工作會知道要有勞退、勞保,也要有休假等,但到了澳洲,就沒有去想我們也要有澳洲的保險與薪資保障,而且在國外工作的風險也是很高,我們又不熟悉相關的法令。尤其像我們這種Temp worker雖然是最有彈性的工作形式,但也是最沒有保障的,基本上就是一種很鬆散的勞雇關係。像是老闆突然缺工,早上七點打給你要你來上班,或是下午二、三點覺得沒有客人上門,就要你下班,你就會少了工時、少了薪水。
 
 
 
   

 

不論是打工度假還是打工換宿,這種將勞動與旅行結合在一起的方式,降低了旅遊的預算門檻,近來成為許多年輕人壯遊世界、體驗在地文化的選擇;透過勞動力的交換,在旅行中尋求自我實現、感受異地生活、逃離日常生活等等。
  
打工度假/換宿雖被視為一種旅遊休閒的型態,在這過程中的勞動經驗卻也是真實存在;無論是異國打工賺取旅費來延長旅遊的時間,還是在台灣觀光景點打工換食宿的方式,都是以自身的勞動力換取金錢或食宿等報酬。在觀光、旅行的美麗圖像下,讓身處其中的人忽視了勞動條件與職場安全的問題。
  
這個月的職安講座,邀請周于萱與潘文秀分別從他們自身的打工度假、打工換宿經驗,來和大家聊聊當旅遊遇上工作,會帶來什麼樣的問題?
  
講者:
 
|周于萱 台灣青年勞動九五聯盟理事長
 
|潘文秀 打工換宿研究者

時間:9月25日(二)19:00-21:00
 
地點:左轉有書×慕哲咖啡
 
 

 

周于萱(台灣青年勞動九五聯盟理事長)

我自己在2011、12年左右去澳洲打工,那時候媒體就是一直在傳播著一個訊息:去澳洲打工就可以賺一桶金。我自己剛好在大學是念外文,學校也鼓勵我們出國,既然是大家講得這麼美好,那就去看看。

說到澳洲大家會想到什麼?澳洲是台灣二百倍大,位於南半球,氣候跟我們倒過來的,現在澳洲應該是春末要進入夏季。然後有很多的陽光、沙灘、比基尼,也有很多農場、動物,像是袋鼠、無尾熊,還有必買的伴手禮綿羊油,以及打工度假。

那時候對打工渡假有很多美好浪漫的想像,澳洲時薪是台灣的四倍,有沙灘美景、可愛動物,還可以符合所上出國一年的規定,真是太好了。但有理想就會有實際。

哪裡有工作?哪裡有好工作?薪水多少?老闆壞不壞?哪裡有便宜的食材?像是去哪用澳幣5塊可以買個三五公斤的麵條,或是去哪裡買好吃的醬油?或是哪裡有便宜的Sharehouse?Sharehouse有點像台灣的套、雅房,但不一定是租一間房,也可能是一張床。

這些資訊很重要,當大家聚在一起聊天的時候,內容不外是遇到欠薪的工頭怎麼辦?被欺負了怎麼辦?我們初到澳洲的時候,聽大家講為什麼離職,幾乎都是被欠薪、被辱罵、有些還會被揍,不然大部分背包客都會希望可以穩定做三個月、六個月,先存一筆錢才去玩。

自己在去澳洲之前,先在網路上找了很多資料,大家都建議去西岸的伯斯,因為當地華人少、工作機會也多。一開始到伯斯先住在青年旅舍,一個禮拜就燒掉了大部分我們帶去澳洲的錢。我們就趕快上背包客棧找便宜的住宿,找到一個便宜的sharehouse,室友有來自不同國家的人,像是義大利、美國等等,還有一個台灣人,這個人後來跟我們一起去找工作仲介。

我們去仲介的辦公室面試,因為我的英文程度比較好,很快就獲得超市收銀員的工作,這份工作並不是很難,但因為我的同伴英文程度沒這麼好,就沒辦法找到這樣的工作。我的工作內容除了結帳之外,還需要做一些點貨、上架、掃掃地,一天大概是六小時的工時。那時候我邊做就在想,工時不用很長,薪水又很高,是不是可以像媒體上講的那樣美好,存到第一桶金。但實際上在當地生活的開銷很大,生活費高,特別是交通費用,所以後來我和我男朋友砸錢買了一台二手車,但發現這又是另一個錢坑,因為修車又花去不少錢。

大家都知道澳洲最初的開發是英國將一些犯人流放至此服勞役,這些人被送到澳洲來都是來做苦工的,不僅沒收入還會被管理者虐待。澳洲的工會就是從這些被剝削的人開始的。我覺得澳洲勞工有一種強悍的感覺,遇到這種不合理、剝削什麼的是不會悶不吭聲。我在讀書的時候對勞工的權益還滿有興趣的,來澳洲後就開始研究他們的法律,最低薪資是多少、工時、勞動條件什麼的。看著看著就發現,咦,我的薪水怎麼好像不符合最低基本工資。後來看了法令,知道澳洲是一年有兩次基本工資調漲的會議,不過每次都調一點點。

我當時想說會不會是弄錯了,我工作的這間超市感覺還不錯,上門的顧客看起來也都像是貴婦。仲介的費用是直接跟雇主收取,所以也不是從我的薪資裡面扣。愈想愈不對,就找了兩個管道,第一個是官方的平等工作監察署(Fair Work Ombudsman, FWO),我先寫了一封信過去詢問,三五天都沒有人回我。所以我又另外透過一個在澳洲工會工作的朋友,確認我的薪資是不是有短少。對方說,每個小時大概是少了一點點,大概少一塊多。當時澳幣對台幣是一塊對30塊左右,相較於近幾年大概都是24左右差很多,那個時候一週週薪換算成台幣大概都有兩萬出頭。

這裡先倒帶一下,一開始懷疑薪水是不是有短少的時候,我先婉轉地和超市的會計提這件事,對方還說你搞錯了,結果,隔兩天就傳簡訊要我不用來上班了。對於時薪短少這件事,雇主和仲介好像都知情。我的工作契約上寫的是一個禮拜35個小時左右,一個禮拜等於吃掉我35塊澳幣,我並不是這間超市唯一的外國打工者,還有來自香港或歐洲的打工者,差不多有10個人左右,等於是一個禮拜就少給工資350塊。

遇到勞資爭議,我們在台灣的經驗是若不透過工會,就是要從官方的管道,所以我寫了一封申訴書到平等工作監察署,但我也怕官方沒下文,同時和台灣的媒體開了一個連線的記者會,要求外交部要把打工度假的風險告訴大家。後來,我們還去仲介公司門口抗議,除了我之外,還有菲律賓移工的工會夥伴一起。我們就組了一個小小的團體,在仲介公司門口舉牌抗議。那天還遇到一個台灣人來這間仲介公司,跟他講了我遇到的狀況,勸他要三思,不過他說他的錢都用完,不得不賺錢。後來,我的欠薪順利地拿回來了。我在平等工作監察署寫了申訴後,官方就去聯絡了超市,確認是否真有其事,公司在這之後立刻就把欠薪撥給我。

整件事的處理過程中,我才發現去打工度假的台灣人對於工作的保障與勞動條件都沒什麼概念,我們在台灣工作會知道要有勞退、勞保,也要有休假等,但到了澳洲,就沒有去想我們也要有澳洲的保險與薪資保障,而且在國外工作的風險也是很高,我們又不熟悉相關的法令。尤其像我們這種Temp worker雖然是最有彈性的工作形式,但也是最沒有保障的,基本上就是一種很鬆散的勞雇關係。像是老闆突然缺工,早上七點打給你要你來上班,或是下午二、三點覺得沒有客人上門,就要你下班,你就會少了工時、少了薪水。

對背包客來說這個有好有壞,好處是你不用預告離職,下週你想要去下個城市旅行,背上背包想走就走,但是相對的,雇主要你走就要走。對勞工來說,若是想要穩定的工作,這是相當不利的工作型態。但在澳洲,背包客都是這種類型的工作。

另外,還有一個要和大家提的是澳洲的工會。當初發現我的時薪少了之後,我也打電話給一些工會,他們的第一個問題是:你是我們的會員嗎?你接下來會在澳洲留多久?八個月。對方就把電話掛掉了。澳洲工會是服務會員的,也不收帶病投醫的人,必須事前就加入工會成為會員才行。

因為我開了記者會,在網路上被很多台灣的背包客唾棄。很多人都覺得,一個碩士,只為了澳幣一塊錢就這樣,以後還有誰要用拿台灣護照的背包客?那段期間是很難熬的,網路上有很多攻擊的言論。

我覺得在國外遇到勞資爭議,要申訴是非常困難,因為語言的關係,光是表達自己遇到的問題就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澳洲有不好的雇主,但其實台灣人也是不遑多讓。在超市的工作之後,我還做過游泳池打掃、社區派報,還有在華人餐廳當服務生。有一些在澳洲打工度假留得夠久的台灣人,當起了工作仲介或是二房東,我聽過一個誇張的例子是,有台灣人仲介剛來打工的台灣人,跟他收仲介費500塊澳幣,幾乎是一個禮拜打工的收入了。 

台灣的大老闆也是很厲害的,有一天晚上我們因為思鄉心切,就跑去買珍珠奶茶。那個老闆看到我們是華人,就開始滔滔不絕跟我們分享他的「成功」經驗。他說他的員工很多是台灣餐飲科的學生,他們以打工度假的名義來澳洲,所以他就不用申請工作簽證,薪水也是用台灣的時薪給他們,省下了很多的人事成本。

我也曾經到一間華人餐廳找工作,華人餐廳通常很忙亂,老闆娘說在這裡當服務生,只要把菜單上所有英文背下來。問時薪是多少?老闆娘說一小時是9塊澳幣,我很客氣地問說不是一小時15塊多(2012年)嗎?結果老闆娘說你不要做沒關係,還有很多人要這份工作。

還有澳洲的85度C,我們當時就有聽說他們沒有付最低工資,只是沒有直接證據。回台灣之後就有人來爆料,我們就向平等工作監察署申訴,查了一年多,發現光是4個人就欠了4萬多澳幣。

簡單小結,老實說,你沒有錢的時候,你還是會接受,這些工作就給現金,但沒有保險。也有很多是承攬工作,像我們發社區小報就是這樣,最後算算連油錢都不夠。這些工作因為勞雇關係不是很明確,所有的職業風險都是自己承擔。

在澳洲打工第一是不要找華人老闆,第二個就是勇敢面對問題,我也有聽到一些跨國訴訟,例如有背包客遇到很爛的老闆欠薪,他就偷了東西,因為有留護照影本,警察就能找到人。我覺得要有保障就是要加入工會,工會不是你出事才加入,你一開始就先加入工會,幫你處理這些爭議事件。當然遇到問題也可以向官方的平等工作監察署申訴。

 

潘文秀(文化大學勞工所)

為什麼想去打工換宿?第一次去是2015年,那時候大學剛畢業,想要離開台北就決定去墾丁換宿,換宿的民宿是直接上網找的。這次的經驗很好,本來只預定留兩週的,那時候剛好民宿很忙,老闆希望我再多做一週,我也留下來幫忙。第二年到宜蘭,本來想學衝浪,沒想到這次經驗糟到不行,有其他的小幫手因此提早離開。

什麼是打工換宿?這是一種社會交換的關係,我做為一個小幫手,提供的是勞務,沒有任何金錢上的往來。民宿則供食、宿給小幫手,小幫手款待過來的旅人,這些旅人付錢給民宿老闆。就是一個商業行為,包含了交換行為。國外的打工度假受當地勞動法令的規範,並需從事合法工作,稱為白工,最低工資與休假都有受到保障。

打工換宿目前沒有明確的法規規範,可能會遇到的風險大概有以下幾種,像是遇到有些民宿主人會認為因為我提供你食宿,會要小幫手一天做個12小時。或是今天比較忙,就要你留下來幫忙,今天沒有客人,就要你去玩。有些民宿會給零用金,不過有零用金就不會供餐。

打工換宿在台灣沒有一個公開、統合的平台,在前幾年,約2010年到2013年是打工換宿的高峰,後來從網站轉到臉書的社團,但臉書上的文章就比較少,就只看得到很多民宿美美的照片,也不清楚實際的狀況,就會有認知上的落差。像有些民宿給換宿者住的地方,其實很遠很偏避,這些你事前都不會知道。

打工換宿風險比較高的地方是在離島,若是緊急或重大的醫療需求,就只能回本島,不然就是得在鄉公所解決。還有打工換宿者的風險意識也不高,像是我這次在綠島,遇到一個小幫手,他因為非常喜歡潛水,就去潛店換宿。某天店家請他帶客人去潛水,他也沒有潛照,結果客人不諳水性,這個小幫手想說是他帶客人去,就下去救他,結果兩個人就雙雙溺水。若是去墾丁,很多都是餐飲的,也會有燒燙傷的問題。

當然注意自身的安全也是很重要的。在綠島我遇到的另一個小幫手,他說老闆晚上帶他們去認識他的朋友,大家喝了一點酒,後來這個小幫手就說要先回去。他換宿的民宿還有其他客人,他回去之後就有人一直敲他的房門要求要換毛巾,抱怨沒有毛巾沒有辦法洗澡。小幫手覺得不太對勁,也有點害怕,畢竟當時已經很晚了,所以他趕緊打電話給老闆,老闆趕回來一一詢問房客,大家都說沒有,後來才發現根本不是住宿的客人,而是隔壁潛店喝醉的教練。

前面提到我第二年的經驗不是很好,那時候會去宜蘭打工換宿,是因為想要學衝浪。一開始,老闆跟大家講好是一天六小時,中間休息一小時,我們這群小幫手工作的內容包括了顧店、帶客人、清房間、打掃、幫他帶小孩、打掃家裡等等,中午會供應我們一餐,晚上沒有,但因為店的位置偏遠,所以我們晚上要吃飯就得和他們一家人一起到礁溪,當然是自己付錢。

我們到的第三天就遇上颱風,老闆一早就說要放假一天,然而隔天來就說這週因為先放了一天假,就要扣一天休假,每天還要增加工時到八小時。這時候就有小幫手爆炸了,他就先離開了。每天這麼密集的工作,結果兩個禮拜下來,我們什麼課都沒有上到,也沒有自己的練習時間,因為等到工作結束已經五、六點,天已經要黑了,根本沒有辦法上課或練習。

我們工作也要幫客人拿浪板,衝浪板其實還滿重的,我們要拿著過馬路,一來擔心車來車往的,二來也擔心浪板受損,因為板子很貴。除此之外,也有人遇到洗劫民宿的小幫手。之前在墾丁就有一對情侶來當小幫手,趁著大家早上去上工的時候,將員工宿舍的錢、棉被都被洗劫一空。

對小幫手來說,以打工換宿作為旅遊的一種方式是想要體驗不同的在地特色與人文特質,老闆也深知這點,也會包裝得很好,用學習體驗來吸引小幫手。有學者認為,打工換宿就是觀光業創造出來的,定義為勞工,就要符合勞基法的相關規範,這樣打工換宿就不會存在。然而,打工換宿實際工作內容未脫離勞動本質,只是將勞動轉換成一種去工作化的學習、體驗或是幫忙。但另一方面,業者又會要求換宿者必須有責任感、做好工作,畢竟對業者來說是生意,這又將勞動的本質浮現出來。

打工打宿的定義不明確,如何對照相關法令,確實有模糊的地方。勞基法有規定工資並不一定是要以現金的方式給付,所以打工換宿後若得到的報酬是合理的,像是住宿、零用錢,業者不給薪資並不違法也符合勞基法的規定。至於其他的風險,台灣的狀況就是風險自負,我第一次去的時候,老闆有問我你有保旅平險嗎,因為所有的風險就是要自行承擔。



周于萱(台灣青年勞動九五聯盟理事長)

澳洲也有打工換宿,不過他們比較有系統,有兩個比較大的平台,一個是HelpX,另一個是WWOOF(世界有機農場機會組織),必須先花一點錢申請帳號。農場、民宿在平台上面必須要寫清楚小幫手每天要做多久、住宿的規格、還有定個工作區間,例如一個月。申請的人也要寫個自介,先把自己的期待列出來,雙方就可以去尋找符合自己期待的,這個期待本身必須要先寫出來。網站上也會寫說,到了之後發現不滿,雙方可以協商的,若無法達成共識就取消。

我自己在澳洲超市工作二個多月之後,又做了其他的工作差不多三個月,剩下時間就是做打工換宿,一開始是透過WWOOF找,後來都是朋友介紹。我覺得像打工換宿在澳洲已經很多年,澳洲人清楚知道這不是找廉價勞工。像我找到的換宿,一天跟我約四個小時,我要做的是幫社區菜田澆水、打掃、洗碗、除草等,一天不到一半的時間在工作。時間一到,農家的主人也都來趕我們出去玩。有些除了住宿之外,還會提供食物,像是吐司、麥片,但如果你吃太多了,對方也會很誠實告訴你吃太多了,大家不開心就直接講,不行就好聚好散。但也不是說這樣的系統就是好的,也是有單身女性在就遇到性騷擾。那在澳洲就是回到原來的法律,民法歸民法、刑法歸刑法。

一開始繳給WWOOF的費用,裡面含有很基本的保險,但WWOOF都會建議會員要自己另外買保險,不過風險原則上還是自負。像換宿都是比較鄉下的地方,主要是農活的工作。我們有遇過有一件是相對有一點點危險的事,我們去一個社區,他們要蓋一個瞭望台,我們在現場幫忙。不過,工作狀況還是要看接待你的host,怎麼幫你想這些事。實際上我們沒有做過什麼危險的工作,有時候就只是陪小孩玩2個小時候就結束。

我想全世界都有這樣的規定,薪資可以不是金錢,也可以是實物。像我們早期在關注青少年打工,工資都不到基本工資,有些餐廳老闆就會是說我中間有供餐,這餐值500元,我們就比較難去判斷他說的餐點價值。

 

 
延伸閱讀

袋鼠文化工作室